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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治疗期间 企业不得解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量:860  来自: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崔武(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先生:我前段时间生病住院,其间单位没有跟我协商就把我开除了,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不跟我协商就开除我吗?

  崔律师:不可以。我国法律为保护劳动者在伤病治疗期间的工作权,特别规定了工作期间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但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等,企业仍然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其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罗女士:我跟别人一起开公司,请问律师我们股东之间的表决权比例、分红比例能否与我们当时的出资比例不一致?

  崔律师: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表决权、分红权是按出资比例来的,但也可以不一致,但不一致的情况需在公司章程中特别约定。比如股东甲出资60万,股东乙出资40万成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公司章程可以约定乙享有60%的表决权,分红比例可以约定成50%对50%,只要协商一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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