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山宾馆破产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8-15 浏览量:3508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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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云峰山宾馆破产案是该地区新破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例事业单位破产案。云峰山宾馆成立于70年代,系企业化管理、人员事业编制的国有企业,至破产时企业亏损已极为严重,拖欠外债数额非常巨大,拖欠职工债权也已多年,系当地不稳定因素的顽患。本案特点:
一、迅速快捷协调各部门妥善安置职工,阻止职工矛盾发生,彻底解决职工的再就业难题。积极争取市政府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政策,所有需安置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在此过程中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得到了职工、政府及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
二、与各债权人以及房产所有权人达成和解,解决房地分离问题,实现了破产财产变现价值的最大化。通过管理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顺利收回,房地合一让房地产变现价值增大,为职工安置资金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开辟了道路。
三、利用专业优势,促成善后事务整体移交,更好服务于职工。在本案中首创莱州市第一个善后管理事务整体移交中介机构的先例。善后管理事务的整体移交不仅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而且为更好的服务于破产企业职工提供了条件,为以后的相关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功能。